昌吉市一家单位入选新疆职工疗养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回应各族职工疗休养多样化需求,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经招标、集体研究等程序,认定41家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疗休养点。其中,昌吉州(含昌吉市1家)共有7家单位入选,名单如下:
新疆善德康养有限公司
昌吉市厚德家园老年生活公寓有限责任公司(厚德家园老年生活公寓)
吉木萨尔县丝路北庭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麦田世嘉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麦田酒店)
新疆木垒河国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光海悦酒店)
玛纳斯县恒河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维也纳酒店)
新疆五江天山投资有限公司(五江·天山温泉国际度假城)
新疆江布拉克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江布拉克集散中心酒店)

此次认定的职工疗休养点,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3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服务期内发现未依规提供疗休养服务、改换单位名称出具合同票据等行为的,将依法终止职工疗休养点服务协议。注:2023年认定的首批新疆职工疗休养点将于2026年12月到期后自动退出。
各级工会可结合实际综合分析,从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各职工疗休养点中直接选定或按本单位内控制度选定职工疗休养活动服务单位,依据廉政相关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中华全国总工会、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政策、文件、制度要求组织开展疗休养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