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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告知书

2021-10-29 14:51:52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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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广大社会公众:

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指出,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性),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利诱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社会性)。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避免掉入社会中非法集资陷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防范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

根据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非法集资人经常采用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虚假宣传造势,引诱群众参与集资。对此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端正投资心态,理性思考判断。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所谓高息借款、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等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二、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为此,希望广大群众一定明确:投资有风险,参与非法集资受损不受法律保护的意识和理念,谨防上当受骗。

三、拒绝非法集资,严厉打击犯罪

我国《刑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非法集资类犯罪,如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有明确的惩处规定,组织或者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参与非法集资的社会群众一定要明白:你图的是人家的“利息”,非法集资人图的是你的“本钱”,不要抱“挣大钱”的侥幸心理,避免“血本无归”。请广大社会公众及时举报涉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共建美好和谐社会。

举报电话:玛纳斯县:6669272;呼图壁县:4511035;昌吉市:2528036;阜康市:3222758;吉木萨尔县:6923284;奇台县:7213134;木垒县:4822294;准东开发区:6738619;高新区:2260132;农业园区:2340528。

特此告知。


昌吉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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