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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何奋成、刘玉梅等人及昌吉市任我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人员退缴赃款的通告

2022-01-12 17:14:14 来源:昌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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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奋成、刘玉梅等人及昌吉市任我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昌吉市公安局已经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何奋成、刘玉梅等十九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顺利侦办该案、依法严惩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依法全面追缴涉案财物,特通告如下:

1、何奋成、刘玉梅等人及以昌吉市任我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名出借给相关债务人的借款系犯罪所得赃款,现依法对上述借款未偿还部分依法追缴;

2、何奋成、刘玉梅等人及以昌吉市任我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名给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投资款系犯罪所得赃款,现依法对上述投资未偿还部分依法追缴;

3、对于本案集资参与人收回的本金和收取的利息、分红合计已超出本金的部分,依法予以追缴。

限以上人员(单位)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违法所得退缴至昌吉市公安局案件暂扣款账户,并到昌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理相关手续。

及时退缴上述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违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昌吉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1日

户名:昌吉市公安局

账户:6500162080005250272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昌吉中山路支行

联系人:张警官、田警官:09942212150、09942212151

责任编辑: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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