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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2022-04-29 13:55:00 来源:昌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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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昌吉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昌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张建文违规发放交通燃油补助问题。2018年1月,时任昌吉市人民医院院长张建文主持召开院务会,研究并同意以100元/车标准为职工补助“结亲周”活动交通费,2018年1月,张建文为61名职工发放交通补助共计6100元。2021年12月,张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昌吉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3月至12月期间,李坚安排工作人员李某先后多次在昌吉市某商行购买烟、酒、茶叶,共计价值3.61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接待和单位聚餐,并通过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公款报销。2022年3月,李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昌吉市硫磺沟镇楼庄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吉恩斯•哈依多拉虚报冒领安居富民房补助问题。2012年5月,昌吉市硫磺沟镇楼庄子村召开安居富民房建设工作会议,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吉恩斯·哈依多拉、村委会委员沙某(另案处理)等5人共同口头商议以沙某儿子名义(未实际建房)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建设安居富民房,2013年6月,该5名村干部套取安居富民房补助款2万元,经共同商议后占为己有。其中,吉恩斯·哈依多拉分得2000元,并将该款用于日常开销。2022年3月,吉恩斯•哈依多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问题,有的违规发放补贴、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虚报冒领补助损害群众利益,反映出“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的腐败与不正之风问题仍存在顽固性反复性。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戒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保持清醒认识,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拒腐防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五一”、肉孜节和端午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重大意义,主动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锲而不舍以严的纪律、优良作风纠治“四风”。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必须清醒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禁令,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持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能力,确保监督精准有效,以严明纪律保障作风建设,推动政治生态更加清朗,社会风气更加健康。

责任编辑: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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