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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2-06-13 11:25:05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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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摩托车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自2022年6月1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涉及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决做到“逢车必查,见违必纠”。对于超标电动车、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酒后驾驶等影响安全驾驶、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朋友主动配合,及早上牌,佩戴头盔,遵规守法,展现昌吉人民的新形象、高素质,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

特此通告。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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