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4起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销售不合格食品典型案例(第四批)
为切实稳控疫情期间重要民生、防疫物资等商品价格,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粮油肉菜等重点民生商品以及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对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未明码标价、销售过期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第四批查处的涉及价格、食品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昌吉市某果蔬店未明码标价、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2年10月11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昌吉市解放路与红旗路交汇处进行检查时,发现小区门口的某果蔬店销售的蔬菜、副食品等商品均未明码标价。其店内摆放待售的1桶“阿宽”牌红油面皮(方便食品)及1瓶“老磨盘”牌辣椒油也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昌吉市某便利店哄抬价格、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2年10月14日,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昌吉市塔城路玫瑰园小区门口进行检查,发现小区门口的某便利店内摆放待售的大部分商品均未明码标价。其店内摆放销售的10桶“康师傅”牌番茄鸡蛋牛肉面(方便食品)均超过保质期。另查,该店内销售的10公斤装“仓麦园”面粉和“天山”面粉,在成本价格基本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当事人擅自将以上两种面粉的销售价格再次上涨20%至25%的幅度,售价远高于市场上普遍面粉的价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三、新疆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南瓜子“霉菌”含量超过国家标准案
近期,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法定检验机构对新疆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南瓜子进行抽检,检验报告结论为霉菌含量超过国家限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四、新疆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蜜桃汁饮料“菌落总数”含量超过国家标准案
近期,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法定检验机构对新疆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蜜桃汁饮料进行抽检,检验报告结论为菌落总数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