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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应急管理局通报四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3-01-30 10:51:28 来源: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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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昌吉市应急管理局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力度,有力推动昌吉市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警示作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25-124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疆某光电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案

2022524日,昌吉市应急管理局对新疆某光电照明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进行焊接作业人员汤某某、汤某无特种人员作业证(焊工证)。昌吉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昌吉某纺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政处罚案

2022524日,昌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昌吉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多项安全生产隐患,涉嫌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昌吉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新疆某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职案

2022527日,昌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照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应急预案,未组织2022年度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未对违章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制止。昌吉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新疆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资料案

2022624日,昌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资料。昌吉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昌吉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嘱托,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严格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推动企业隐患排查制度化、标准化、全员化。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2023119

责任编辑: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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