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广场规模和超大型住宅新疆出台新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出台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提出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
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效率
探索搭建绿色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
完善建筑用能管理
实现建筑能耗和资源消耗的
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
建设一批建筑碳排放监测示范工程
公共机构建筑项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参与评估审查
统筹兼顾投资和节能降碳效益
其中提到
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
提出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位于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0.6万人至1万人/平方公里,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县城建筑层高要满足结构安全性要求,建筑高度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70%,最高不超过18层,18层以上要严格充分论证。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不应超过2公顷。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建设一批县城品质提升示范工程。
推动中小户型普通住宅建设,限制超大户型住宅。
推动中小户型普通住宅建设,限制超大户型住宅。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风,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推广装配化装修。加强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推进绿道、绿廊、城市公园体系建设
按照城镇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推进绿道、绿廊、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内部闲置土地、荒山荒坡等开展国土绿化,充分利用街头零散用地建设口袋公园或街头小游园,开展城市立体绿化,全面提升绿化水平,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人;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保持在40%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15平方米/人以上。
落实建筑拆除管理要求,加强高层建筑管控
落实建筑拆除管理要求,杜绝大拆大建,城市更新单元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现状建筑总面积的20%,减少空置房。加强高层建筑管控,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昌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