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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昌吉市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3-03-10 10:13:35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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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昌吉州《关于解除自治州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函[2023]15号),根据昌吉州空气质量评估和重污染天气预测联合会商结果,昌吉州“乌-昌-石”区域4县市及吉木萨尔县污染程度将持续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预测日AQI<150持续36小时以上,达到解除预警条件。经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昌吉市于2023年3月8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


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来源: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编辑: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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