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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公安机关关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2023-07-04 17:45:15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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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昌吉州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的安排部署,昌吉州公安机关正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通过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向全社会收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现就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容留卖淫、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类等违法犯罪案件;

(四)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醉驾、酒驾、毒驾、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及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利用互联网串联、煽动、非法聚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的信息等犯罪行为;

(十)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涉枪涉爆等涉网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吸毒、制毒和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食品药品领域、环境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从事非法娱乐游艺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五)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六)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实名举报、控告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举报内容保密。

(二)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检举、控告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三)举报人对检举、控告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实施或参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现场举报:昌吉州公安局、准噶尔公安局、昌吉州各县市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电话举报:110(24小时)(来源:昌吉公安、昌吉日报)

责任编辑: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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