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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2023-07-12 18:48:10 来源: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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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有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对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搭售其他商品。 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三、经营者不得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以及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餐饮经营者提供的时令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制定霸王条款;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餐饮经营者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定价,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

四、各宾馆、饭店、交通、出租行业经营单位和经营者,要以醒目的方式进行价格公示。严格规范景区经营摊位的价格行为,不得欺客宰客。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相关服务价格以及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对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的价格、优惠减免政策和标准服务收费,自觉维护价格稳定。

五、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

六、严禁在生产成本和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七、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电子终端的服务主页和单品详情页面进行明码标价,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送餐费、包装费等内容;给予优惠的,应当同时标明优惠方式。

八、旅游景区的特种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做好日常巡检和设备维护保养。

九、餐饮行业把好食材采购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把好食品规范操作关,严格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菜品必须烧熟煮透,尽量避免冷食生食类、冷加工糕点,凉拌菜等高风险品种;把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持证关,食品从业人员从事食品操作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行业经营者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711

责任编辑: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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