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未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尊敬的全市未参保群众:
您好!
2024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已临近尾声,昌吉市医疗保障局在此提醒:
请广大未参保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全民医保的号召,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增添一份坚实保障。请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宣传全民参保,让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及时参保缴费,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1、普通门诊报销:参保人员可在一级及以下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报销400元/人,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60%,村卫生室报销80%。
2、门诊慢性病报销:一是“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两病”患者可享受门诊报销,其中:高血压年报销200元/人,糖尿病年报销300元/人;可与普通门诊合并享受报销额度。二是“门诊慢性病”报销。身患糖尿病、高血压、脑出血等“十三类”一类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000元/人报销,恶性肿瘤等“四类”二类慢性病患者可享受门诊就医按住院报销。
3、住院报销。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住院、普通住院、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四种报销待遇。生育住院报销(其中:顺产报销1000元、剖腹产报销1750元);常规住院按照就医医疗机构等级报销(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65%);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1.37万元(2023年度起付线)以上进入大病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仍然较重的困难群众,可依申请享受医疗救助保障待遇。
各类特殊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孤儿、“三类户”等)可凭身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院端“一单式”结算报销。
您可通过微信(新疆政务服务)、新疆医保服务app、银行账户扣费、乡镇(街道)及银行网点代办等多种方式,了解医保政策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2024 年1月1日后缴纳 2024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将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关注医保局、税务局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最新政策和服务信息。税务机关或医保部门咨询电话:昌吉市税务局2517157、昌吉市医保局 2336085。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
昌吉市医疗保障局
2023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