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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五一”节日市场及餐饮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2024-05-04 12:16:09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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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各经营者:

2024年“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价格秩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重点物资和旅游市场、餐饮业价格的稳定,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做出如下价格政策提醒:

一、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充分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二、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搭售其他商品。

三、经营者不得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以及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餐饮经营者提供的时令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制定霸王条款;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餐饮经营者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定价,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

四、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和药店等粮油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和药品、医疗用品经营者,严禁利用节假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五、各商场及市场零售单位应自觉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优惠促销活动。对降价处理销售的商品,必须保留降价前七日内实际销售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

六、各宾馆、饭店、景区、交通、出租行业经营单位和经营者,要以醒目的方式进行价格公示,严格规范景区经营摊位的价格行为,不得欺客宰客。对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的价格、优惠减免政策和标准服务收费,自觉维护价格稳定。

七、严禁在生产成本和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请高度重视,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并依法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 12315电话投诉举报。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来源: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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