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十二届昌吉州党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昌吉州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9日至10月26日,昌吉州党委第五巡察组对昌吉市纪委监委机关(以下简称昌吉市纪委监委)进行提级巡察。2023年12月16日,州党委巡察组向昌吉市纪委监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问题整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反馈问题:理论武装不全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昌吉市纪委监委2024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修订完善《昌吉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班子成员重点发言14人次。二是科学设置学习篇目及研讨主题,围绕“学思想强党性、忠诚为党护党、全力兴党强党”等7个专题进行专题研讨,确保提升学习质效。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7次,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材料,深学细悟主题内容精髓要义、观点方法,切实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
(二)反馈问题: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主题开展学习研讨,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二是严格落实州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县市纪委监委向州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的通知》,按照上报时限和流程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报告、重要节点报告等重大事项。三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召开集体审议领导小组会讨论研究案件。
(三)反馈问题:对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监督力度不大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工作方案》《关于推动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工作方案》,采取“室组乡”联动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5轮次,下发监督检查通报5期,对生态环保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给予相关负责人提醒谈话。二是督促市自然资源局起草《昌吉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印发至各部门单位,由相关派驻机构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
(四)反馈问题:履行纪委监委核心职责有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协助市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四责协同”清单,制定《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反馈审核单》,对2023年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政治生态分析报告进行再审核,凡是没有指出问题的均责令退回整改,督促17个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完成。二是将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节日期间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对30个部门单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监督,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2个。三是聚焦“关键少数”,市纪委监委将“一把手”监督纳入日常监督和节点监督内容,紧盯“一把手”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
(五)反馈问题: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有弱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发《昌吉市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纪检监察协作区监督工作流程图》等方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协作区建设,为协作监督、协作办案提供规范性依据。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制定个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开展谈心谈话,抓实抓细分管部室、派驻机构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二是围绕重点工作、巡察整改及各专项领域开展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8个。三是深化运用协作、提级、交叉等方式,充分发挥“室组乡”办案优势,统筹办案力量,查办疑难复杂案件,定期组织协作区成员单位召开协作区会议16次,加强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机构与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动。
(六)反馈问题: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弱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纪委常委会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市纪委监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纪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4张责任清单。二是制定《昌吉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流程图》,下发工作提示单,提醒班子成员、各部(室)、各派驻(派出)机构针对分管领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作风。三是严格落实《昌吉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委机关部室联系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工作方案》,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赴联系单位开展调研走访,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题短板,切实加以指导解决。
(七)反馈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有缺漏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全覆盖学习《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选派干部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举办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干部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三级”会议研判制度,稳妥审慎处置问题线索,按照教育整顿期间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要求,及时向州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报备处置情况。
(八)反馈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边巡边改要求,对机关各部(室)、各派驻(派出)机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工作,更新完善昌吉市纪委监委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二是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修订完善《昌吉市纪委监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并下发予以执行。三是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日常监督,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风险排查不全面、问题分类不精准等问题,反馈并督促整改。
(九)反馈问题:机关作风建设有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论述纳入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切实增强自我革命精神和推进作风建设政治自觉,班子成员将个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及述职述德述廉重要内容。二是按照《自治州纪委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制发《昌吉市纪委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回复程序,严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三是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相关规定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监督,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2023年度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强化对文件备案审核、审签力度,向市委全口径提交拟发文件核准报备和监督检查报备。
(十)反馈问题:自身建设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督促各班子成员根据2023年撰写的调研报告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制度机制。二是结合各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选好调研课题方向,制定《昌吉市纪检监察机关2024年调研工作方案》,拟定8个调研课题,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调研。三是制定《中国共产党昌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四项制度,提前下发市纪委常委会议题,为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发表意见留足时间,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
(十一)反馈问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年轻干部关心关爱方案》,通过经常性开展政治家访、谈心谈话,掌握年轻干部思想动态和困难诉求,通过组织关心关爱,激励年轻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建立部室主任、业务骨干对年轻干部一对一帮带制度,通过业务指导、示范带动、提示提醒,对年轻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干部监督室通过网络言行监督、家庭助廉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年轻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十二)反馈问题:机关党建工作抓的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市纪委常委会审议讨论并通过《市纪委监委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主要领导对抓党建促业务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梳理机关党委任务清单14项、党支部任务清单15项,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和目标,做到与纪检监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担任党支部书记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带头组织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15次。成立专案组、巡察组等5个临时党支部,各临时党支部书记充分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安排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规范开展组织活动,执行协作区党支部学习计划,机关党委对临时党支部进行常态化指导。三是用活用好“党建+”活动,以“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为抓手,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作为主题党日活动自选动作,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纪法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增强整改的自觉性、规范性和针对性,全面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促进班子成员提升政治能力,确保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统一。
(二)坚持常抓不懈,持续确保后续整改落实落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后续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措施,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三)强化建章立制,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质效。牢固树立“同题共答”理念,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的有利契机,持续发挥好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重要作用,全面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漏洞和薄弱环节,以点上问题整改带动面上工作提升,不断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96627;通信地址:昌吉市建国路169号昌吉市纪委监委,邮编:831100。
中共昌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