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7-02 12:09:05
来源:昌吉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经营和监督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昌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旨在建立健全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长效机制,规范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民主监督、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提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为使本办法更加科学、完善,更具可操作性,并充分反映广大群众的意愿和诉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10日
联系方式:0994-2586662
附件:《昌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
2025年7月1日
责任编辑:陈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