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昌吉两人入选!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25〕26号)要求,经推荐审核,现将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体育总局群体司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群体司
电话:010-87182708
传真:010-67111156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子邮箱:wangbin@sport.gov.cn
邮政编码:100763
附件:
1.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
2.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体育总局群体司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


















































附件2.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