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昌吉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地下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收费政府指导价听证会公告(第二次)
为规范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地下车位租赁及停车服务价格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召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地下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6年1月6日10:30(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举行地点
昌吉市人才港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执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地下停车位(库)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
四、价格方案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地下车位租赁费标准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配套建设的地下停车位(人防车位、开发商配建的地下车位)租赁费,地下停车位等级由住建局进行实地勘验,评估确定等级,地下车位租赁费标准分为三级。具体为:
1.一级地下停车位租赁费月租160元/月/车。
地库标准:环氧漆地坪,地库内设施设备完善(照明,标识标线,监控,消防,电梯直达),每日巡查2次,每月清扫、拖洗不少于3次,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2.二级地下停车位租赁费月租120元/月/车。
地库标准:混泥土固化抛光地坪(包含普通地坪漆),地库内设施设备完善(照明,标线标牌,监控,消防),每日巡查1次,每月清扫、拖洗不少于2次,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3.三级地下停车位租赁费月租80元/月/车。
地库标准:混泥土地坪,地库内设施设备完善(照明,标线标牌,消防),每日巡查1次,每月清扫、拖洗不少于1次,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临时进入小区地下车位的车辆3小时(含3小时)之内不收费,超过3小时,每小时收取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最高不超过6元(24小时之内)连续停放的按此标准类推。
住宅小区内建设的机械化立体停车位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机械检测,维修,维护及能动费用可采取均摊方式收取。
(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地下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相关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共用部位保洁、秩序维护等服务产生的费用。业主拥有产权(使用权)的地下停车位停车服务费40元/月/车,全年480元。开发商配建的地下车位(库)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使用。物业服务企业只能向业主收取车位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中的一项,不得重复收取。
五、参会人员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33人)
业主代表15人
物业服务企业代表5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各一名3名
行业专家代表2人
相关部门代表8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财政局、税务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一名。
(二)其他参会人员(5-12人)
1.主办方、协办方工作人员:6人(负责会议主持、方案解读、全程记录、流程监督);
2.物业企业辅助人员:1-2人(补充车库运营数据、回应代表疑问,无现场发言表决权限);
3.旁听人员:3-4人(业主/租户自愿报名筛选,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旁听申请,可提交书面意见,无现场发言权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车晓江、李蓉蓉
联系电话:0994 -2596685
特此公告。
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