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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关于实施飞机喷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通告

2026-05-08 18:40:31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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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林业病虫害蔓延态势,进一步做好防治工作,提升防治实效和覆盖面,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决定,由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对管辖区域开展飞机喷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工作(简称“飞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计飞防时间
2026年5月—6月。
二、飞防区域
项目区位于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辖区阿什里、大坂、金涝坝、三屯河和楼庄子5个管护所,共30个林班144个小班区域,飞防面积40023.32亩。地理坐标介于东经:86°44′~87°00′,北纬:43°22′~43°41′之间。
注意事项:
1.在飞机作业期间,各相关乡镇要宣传动员辖区居民、企业及相关单位,不要在飞防区域内进行户外活动(如放牧、扎露营地、徒步旅行),避免接触飞防药剂。为避免人、畜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财产损失,飞防期间养殖户要做好畜禽圈养管理,防止畜禽进入飞防区域。
2.在飞防作业期间,人畜不要直接饮用飞防作业区域内裸露的水源和采食裸露在外的食物,特别是苹果、蘑菇等。
3.飞防作业区域内设有飞防警示牌,非防治人员不得移动或毁坏。
4.飞防期间,广大群众尽量减少在飞防区域的活动,飞机作业时不得追随围观,避免发生意外。飞机经过时严禁仰视飞机,以防药液进入眼睛。如药进入眼睛,请及时用清水反复冲洗。防治期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给予支持和谅解。
本次飞机防治所使用的药剂为生物制剂,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对人畜无毒害,请广大群众放心。请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此次飞防工作,防治期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给予支持和谅解。如对防治工作造成影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
乌鲁木齐南山分局
2026年5月8日

    (来源: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王亚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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