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昌吉市全面实施河湖长制,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障河道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河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人员较密集的平原区河流河段,“四乱”问题(乱占、乱建、乱采、乱堆)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现就昌吉市河流基本情况及相关法规明确的禁止性规定通告如下:昌吉市纳入名录管理的河流共21条,有三屯河、头屯河两条水系。山区河流16条,平原区及流经平原区河流5条,为三屯河、头屯河、库尔阿根、老龙河、王家沟。三屯河,发源于天山天格尔峰,划界长度202公里,流经昌吉市阿什里乡、庙尔沟乡、三工镇、二六工镇、大西渠镇至兵团第六师105团西沙河水库。头屯河,发源于天山天格尔峰,划界长度144公里,流经昌吉市阿什里乡、庙尔沟乡、硫磺沟镇、三工镇、北京南路街道、绿洲路街道、六工镇至兵团第六师猛进水库。库尔阿根河,发源于天山北坡,是三屯河上游汇水河沟,划界长度74公里,流经昌吉市阿什里乡、榆树沟镇至西沙河水库以南汇入三屯河。老龙河,位于三屯河下游平原区域,河道长度213公里,流经昌吉市大西渠镇、二六工镇至呼图壁县北部荒漠区汇入呼图壁河。王家沟,发源于乌鲁木齐县甘沟乡,河道长度87公里,流经乌鲁木齐、兵团第十二师、昌吉市,在昌吉市流经六工镇,昌吉市划界长度2千米,至六工镇沙梁子村汇入头屯河。(一)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林木(护堤护岸林除外)、高秆作物。(二)未经审批,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修筑丁坝、围堤、泵站、码头、高渠、高路、厂房、民房等建筑物及构筑物。(三)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堆放物料,倾倒垃圾、矿渣、煤灰、泥土、废弃土石料等废弃物。(四)未经批准,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取土、爆破、打井、修池养殖等活动。(五)禁止未经审批在河道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向河道排放未达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工业污水等。对已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种植高秆作物、林木,违规建房、堆放物料的单位和个人,须自行清理并恢复原状。逾期未清理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强制整治清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对违反河道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河湖良好生态环境。举报电话:0994-2341946。
责任编辑:王亚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