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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新疆谭氏食品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税税款知)》的公告

2026-08-28 18:32:40 来源:昌吉市人民政府 阅读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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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谭氏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7月1日对你公司做出《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昌市税高新 税通 〔2026〕 891 号),由于你单位失联,在直接、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
2026年8月28日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pdf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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