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2016年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10-15 12:24:27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单位概述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1、乡镇卫生院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2、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4、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预防保舰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
5、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6、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7、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8、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9、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机构设置情况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系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昌吉市卫生局,2016年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年末编制人数23人,年初在职在编23人,2016年年末在职人员23人 。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本级决算。
纳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
第二部分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2016年度收入4,696,221.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0,539.32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元。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2016年度支出4,474,128.14元,其中:基本支出3,565,820.93元;项目支出908,307.21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2016年度收入4,696,221.26元,
1、财政拨款收入2,960,539.32元,其中: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408.00元;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支出2,864,131.32元);
2.上级补助收入:795,610.00元,其中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795,610.00元
3.事业收入:940,071.94元,其中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940,071.94元
4.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2016年度支出4,474,128.14元:基本支出3,565,820.93元;项目支出908,307.21元。
其中:基本支出
(一)按功能分类:
1、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408.00元;
2、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支出3,469,412.93元;
(二)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023,036.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90,377.74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0,714.4元;
其中:项目支出
(一) 按功能分类:
1、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支出3,469,412.93元;
(二)按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690,377.74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1、上年结转和结余197,734,29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85,037.08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2,697.21元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131,746.00元。其中:
(1)、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7500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24,246.00元(2100302款124,246.00元, 系污水处理费; );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上年数为0,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支出18,000元,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8,000元, 2016年预算18,000元,无增减变化;上年数为18,000元,无增减变化;(2)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年末公车保有量1辆(救护车1辆)。
3、公务接待费0元,上年数为0,无增减变化。
4、会议费支出0元,上年数为0,无增减变化。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2015年决算收入4,656,431.4元,2016年决算收入4,696,221.26元, 2016年决算收入比2015年度决算收入增加39,789.86元, 增加0.8%.增加原因分析: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增资并补发工资,事业收入增加。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2015年决算支出4,107,239.06元,2016年决算支出4,474,128.14元, 2016年决算支出比2015年决算支出增加366,889.08元, 增加8.2%.增加原因分析: 增加原因分析: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增资并补发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度预算收入2,772,800元,决算收入2,960,539.32元, 2016年决算收入比预算增加187,739.32元,增加6.3%。增加原因分析: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增资并补发工资。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96278元;房屋面积2007平方米,价值3,319,456.76元,其他固定资产2,122,255.43元,年末固定资产为5,537,990.19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为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资金往来清楚,加强了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和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保证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昌吉市阿什里乡卫生院2016年项目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112,697.21元,2016年项目收入919,856元,本年支出908,307.21元。2016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24,246.00元,其中:124,246.00元(污水处理工程未开工);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3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万元;实际采购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 日

附表:2016年昌吉市阿什里卫生院三公经费表

2016年昌吉市阿什里哈萨克民族乡卫生院决算报表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号-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