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昌吉市老龄办单位概述及机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昌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昌吉市党委、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政府的直属事业机构,正科级建制,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州、市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昌吉市老龄工作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切实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推动全社会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三)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督促检查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老龄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昌吉市有关人口老龄化的调查研究工作 ,并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党委、人民政府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五)负责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有关情况、信息资料,开展老龄问题的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负责协调和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群众组织认真做好老龄事业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老龄干部业务培训。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开展“助老工程”活动。
(七)负责昌吉市老年群众组织协调联络工作和信访接待工作。
(八)负责昌吉市老龄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九)负责承办市党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昌吉市老龄办无下设机构。
三、人员情况。
截止12月底,昌吉市老龄办共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参照依照4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吉市老龄办决算是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市老龄办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老龄办单位本级级
第二部分 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693367.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693367.10 元。
本年支出5693367.10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025.01 元; 项目支出4527342元 。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693367.10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5693367.10元,其中:2080205款1132225.10元; 2080505款33800元;2081002款3867342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93367.10元。基本支出1166025.10 元;项目支出4527342元。
其中:基本支出1166025.10元
(一)按功能分类:
1.2080205款老龄事务支出1132225.10 元;
2.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800.00 元;
(二)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713771.1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987.34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884.6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7382元
其中:项目支出4527342.00元
(一)按功能分类:
1.2080205款老龄事务支出660000元
2.2081002款老年福利支出3867342.00元。
(二)按经济分类:
1、商品和服务支出402902.21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24439.79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上年结转和结余 0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 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2000元,较上年决算下降30%,年初预算22000元,较决算数增加0%,增减变动原因:压缩开支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年初预算0元,无增减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00元,较上年下降11%,年初预算22000元,较决算数增加0%,下降主要原因:压缩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2015年购置车辆0辆;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下降100%, 下降原因取消一切接待。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决算数 5693367.10元,上年收入总计决算数 3485079.80元,增加2208287.30元,增幅63.36%。原因是: 1、2015年度有上年结余;2、高龄津贴拨款增加。
本年支出总计决算数5693367.10元,上年支出总计决算数4695013.8元,增加998353.3元,增减幅21.26%,原因是:高龄老人每年递增,高龄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693367.10元,与年初预算数 3856340.00元,相比增加1837027.10元,增幅 47.63%。主要原因:高龄老人人数逐年递增。
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369.34元,比201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284.6元,下降了26915.26元,下降了22.94%,下降原因主要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辆车,价值162936.50元;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有关精神,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为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单独核算,资金往来清楚,加强了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保证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管,同时将检查的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 新建、改建老年人活动室20个,打造五彩新城
孝养社区,共投入资金15万;老年体协经费8万;公厕补助16万;以奖代补老年文娱团体8万;走访慰问老年人2885余人,送去慰问金(含慰问品)总计5万余元;补助优秀老年文艺团体2万余元;积极做好专题宣传。投入5.2万元拍摄制作了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人物专题片《剪纸情》《我们的老党员杨芸》《新疆曲子剧传承人》和昌吉市老龄事业发展纪实专题片《花儿昌吉,幸福家园》。举办2次市级大型老年文体活动、敬老宣传月启动仪式,共计投入7万余元。
2、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及免费体检补助资金资金386.73万元,涉及全市5234名高龄老人。根据资金文件要求及村组实际情况实施该项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监督审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符合规定,支出进度及时、合理,确保生活补贴足额发放到每一位享受政策的老人手中。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日
附表:2016年昌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