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消毒隔离等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2.机构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27人,实际在职人数27人,其中:参公25人,机关工勤2人;退休人员4人。长期聘用卫生协管员10人。内设五个科室,综合办公室、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审核许可科和稽查科。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上年年末在职人数26人,本年年末在职人数27人(调入1人),上年年末退休人数5人,本年年末退休人数4人(病逝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单位)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单位)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54232.08元,支出4254232.08元,其中基本支出3754232.08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54232.08元,其中2080505款机关养老118179.2元,2100402款卫生监督机构4136052.88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54232.08元,其中:基本支出3754232.08元
(一)、按支出性质分
基本支出3754232.08元,包括:2080505款机关养老118179.2元;210402款卫生监督机构3636052.88元;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591185.6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3493.47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9553元。
其中:项目支出500000元
(一)、按支出性质分
项目支出500000元,包括2100402款卫生监督机构5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00元。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338654.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1345.6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平衡,年末无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对照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5年决算 2016年决算 2016年预算
合计 183700 66770.2 78000
1、因公出国(境)支出 0 0 0
2、公务接待费支出 21700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2000 66770.2 78000
4、会议费 0 0 0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66770.2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少116930元,主要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开支和接待,车辆保险和修理费列支在专项经费中,从而本年“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金额:元
项目名称 2015年 2016年
收入 4161207 4254232.08
支出 4161207 4254232.08
其中:基本支出 3661207 3754232.08
项目支出 500000 500000
本年财政收入与支出4254232.08元,其中基本支出3754232.08元,均较上年增加93025元,主要是本年调入新增1人。项目支出5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收入支出年初预算与决算对比分析表
金额: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决算数 增减额
收入 4062634 4254232.08 191598.08
支出 4062634 4254232.08 191598.08
其中:基本支出 3562634 3754232.08 191598.08
项目支出 500000 500000 0
本年收入支出决算4254232.08元,年初预算4062634元,收入支出决算比预算均增加了191598.08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决算3754232.08元,预算3562634元,决算比预算增加191598.08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津贴和两年五年工资正常晋升因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493.47元,其中:办公费37860.25;手续费177元;水费656元;电费27502元;邮电费31055.67元;取暖费51314.35元;差旅费15508元;培训费2418元;福利费11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50.2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本年末资产总额7863129.97元,其中:1、流动资产287723.91元;2、固定资产2469816元(房屋616平方米,价值710000元,车辆共7部,价值900444元,其他固定资产859372元,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3、在建工程5105590.06元,合计金额7863129.97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所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加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并以医疗市场监督、打击非法行医等为突破口,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卫生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现全覆盖。对全市1270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8次拉网式监督检查,以卫生许可证亮证公示、制度上墙、消毒设施设备更新、完善消毒制度,从业人员两证齐全规范等入手,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使住宿、美容美发、文化娱乐、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积极探索“二次供水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制定完善了“昌吉市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办法”,使全市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指标均逐步趋于正常,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领先开展了手持执法终端机试点工作,实现了卫生监督执法实时报送信息,现场打印执法文书,使卫生监督业务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区前列,提升了卫生监督队伍执法水平;积极联合执法活动,杜绝了各类违规职业经营现象的发生;组织开展了全市1270家公共场所 “卫生示范户”的评选和示范户命名授牌表彰活动,引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是医疗卫生监督扎实有效。完成了428家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年审校验工作。全年共查处各类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15家,下达各类监督文书1223份,共监督检查910余户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出动车辆95余台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分别对372家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传染病防治业务、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全市辖区内的43所学校卫生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了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86份;重拳打击了农村非法行医和游医行为,研究制定了重点治理方案,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打击非法行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审核许可工作完成历年最高值。全年受理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审批事项1319件,其中即办件1319件,限期办结率100%;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455户,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71户,年审复核320户,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 20 户,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28户,接待服务群众2100余人,没有一起服务态度不良投诉。
四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逐步规范。今年全面加强了对全市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个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了考核制度。各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在今年国卫复审工作中通过传帮带发挥了积极作用,起到了岗位练兵的作用,全年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五是重大活动保障有力。全年为州市两会、美食旅游节、高考及各大重要活动和节假日开展卫生监督保障17次,检查重点公共场所65家,出动监督员130人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责令整改,确保了我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年度安排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协管员工资19.5万元,协管员五金7.5万元,制服费10万元,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及防伪贴花费9万元,监督执法经费4万元,严格按项目资金用途使用,年末无结余。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万元;实际采购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