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吉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单位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前身为昌吉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非营利性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在医院发展建设中,全院干部职工坚持把社会效益、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坚持“大门诊、小专科”的发展理念。由一附院温浩、丁岩等名医,曹力、柳琛、张铸等学科带头人带领业务骨干,通过团队分级诊疗,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大力推行“无假日专家门诊”,保证与一附院“同质化”的门诊服务,确保患者诊疗的时效性和延续性。 医院竭力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开通“转诊绿色通道”,保证来院疑难危重患者能享有第一时间的高效救治。借助一附院“新疆远程医学中心”优势,使昌吉当地百姓足不出户即可享受省级知名医院甚至国际知名医院专家的会诊,实现“属地诊疗、正确转诊”的工作目标。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将始终秉持“一切为了各族人民健康”的办院宗旨,按照与一附院本部统一规划、一体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建设成一所基本医疗服务与高端医疗服务兼有,特色医疗与健康服务并举、大专科、小综合、强基本、创品牌,中亚有较大影响的新型医院。
(二)机构情况。
医院占地面积138亩,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核定床位800张(实际开放床位639张),开设临床科室27个,医技科室7个,健康管理中心1个,内设职能部门11个。专业设置齐全。皮肤科、消化科、骨科、产科等科室由一附院对应科室或中心主任直管,其他科室临床、医技科室采取病区式管理,由一附院选派科主任管理。行政、职能采取大部制管理,按职能性质将原有21个职能科室整合为11个部门,部门主任由本部选派干部担任或院领导直管。
2014年12月,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昌吉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托管合作框架协议》,按照理事会下的执行院长负责制,对昌吉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托管,进行为期30年的经营管理,共建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昌吉分院。医院由科级升格为副县(处)级。
(三)人员情况。
截止12月底,在职职工766人,退休1人,其中编制人数280人,聘用人员486人。退休人数2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为本级决算。
纳入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本级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
第二部分 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昌吉分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54,875,182.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21,983.51元,事业收入174,726,348.20元,其他收入53,626,850.58元。
本年支出248,123,272.72元。其中:基本支出192,312,912.72元,包括:2080505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6,246.40元;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44,673.76元;2100201款188,281,992.56元。
项目支出55,810,360.00元,包括:2100299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000,000.00元;2310399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2,810,360.0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54,875,182.29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26,521,983.51元,其中: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6,246.40元, 2080506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44,673.76元,2100201款综合医院支出19,371,063.35元,2100299款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000,000.00元,2100409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20,000.00元。
(二)事业收入174,726,348.20元,其中:2100201款综合医院174,726,348.20元。
(三)其他收入53,626,850.58元,其中:2100201款综合医院816,490.58元,2310399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2,810,360.00元。
(四)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8,123,272.72元。基本支出192,312,912.72元;项目支出55,810,360.00元。
其中:基本支出
(一)按功能分类:
1.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86,246.40元;
2.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44,673.76元;
3.2100201款188,281,992.56元
(二)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95,114,204.09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3,131,554.33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7,154.30元。
其中:项目支出
(一)按功能分类:
1.2100299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000,000.00元
2.2310399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2,810,360.00元。
(二)按经济分类:
1.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00,000.00元;
2. 其他资本性支出52,810,360.0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120,000.00元。其中:
1.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20,000.0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院无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2016年实际开支公务接待经费36273.50元与上年决算数71321元相比下幅49.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808.87元与上年决算数322721.8元相比下幅7.1%。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会议费支出情况:我院无财政资金安排的会议费,2016年无会议费,2015年会议费34722.4元。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我院无财政资金安排的培训费,2016年培训费582921.50元,比上年决算数328537元增加254384.5元,增幅77%。增幅原因:医学院托管后,为提高本院职工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安排疆内疆外培训学习机会增加。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决算数254,875,182.29元,上年收入总计决算数157,941,583.10元,增加96,933,599.19元,增幅61.37%。其中:
1. 财政拨款决算数收入26,521,983.51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 81,179,503.00元,减少54,657,519.49 元,减幅67.3 %。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年初预算数22,514,832.00元,增加4,007,151.5元,增加原因:增加了执行药品零差率补助款3,000,000.00元。
2.事业收入174,726,348.20元,上年事业收入76,181,884.57元,增加98,544,463.63元,增幅129.35%,原因是:医院托管后,新技术新项目的引用,带动门诊和住院人次的增加,医疗收入也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3.其他收入53,626,850.58元,上年其他收580,195.53元。比上年增加53,046,655.05元,增幅大,原因是:地方政府债务收入。
本年支出总计决算数248,123,272.72元,上年支出总计决算数190,482,819.31元,增加57,640,453.41元,增幅30.26%,原因是:医院搬迁后面积增加,人员增加,水、电、暖、保洁等费用增加。
1.按支出性质分:
(1)基本支出192,312,912.72元,上年基本支出决算数184,511,419.31元,增加7,801,493.41元,增幅4.2%,增加原因:医院搬迁后面积增加,人员增加,水、电、暖、保洁等费用增加;另由于本部专家的到来,新技术、新项目迅速开展,手术级别快速提升,疑难危重患者比例增大,医用材料的支出也逐步增加。
(2)项目支出55,810,360.00元,上年项目支出决算数5,971,400.00元,增加49,838,960.00元,增幅大,增幅原因:地方政府债务支出。
2.按支出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95,114,204.09元,上年决算数63,819,303.75元,增加31,294,900.34元,增幅49.04%,主要原因:2016年12月补缴了2014.10-2016.8养老清算的事业年金;医院规模扩大,开设床位增多,导致医护人员人数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131,554.33元,上年决算数117,443,847.44元,减少21,312,293.11元,减幅18.15%,主要原因:新区医院托管正常后,严抓成本控制。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7,154.30元,上年决算数3,248,268.12元,增加818,886.18元,增幅25.2%,主要原因:医院规模扩大,专业技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4)其他资本性支出52,810,360.00元,上年决算数5,971,400.00元。增幅大,原因:地方政府债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6,401,983.51元,与年初预算数22,514,832.00元相比增加3,887,151.51元,增幅17.26%。主要原因:增加了执行药品零差率补助款3,000,000.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此方面的支出情况说明。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价值2,770,743.00元,其中,轿车2辆、其它车型8辆均用于日常公务及救护病人使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4台(套),价值82,420,000.00元。固定资产处置收入11000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医院财务是在院领导班子直接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有关精神,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财务部下设会计科和经管科,共有工作人员27人。年末扎帐,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基础,药品材料实行先进先出法,按报表要求进行编报、审核、上报。
本部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管,同时将检查的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016年,本部门主要的民生项目开展情况如下:
1.全面推行“一站式”城乡医疗救助服务:对城乡低保户、城乡孤儿、城市三无人员、农牧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经市人民政府审核确定的帮扶对象,实行先垫付后结算。全年“一站式”救助183人,累计救助金额229559.76元。农合优抚救助:10人,累计补偿金额7050.50元。孕产妇分娩补助219人。
2.心血管高危人群筛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昌吉市卫生局下发的《昌吉市2015年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我院承担此项工作,累计服务病人769人次。
3.白内障复明工程:对贫困家庭的老人实行白内障民生复明手术,手术治疗病人45人次。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55,810,360.00元,其中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000,000.00元,由财政直接支付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药品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2,810,360.00元,为新区医院2015年由经投公司提供购置专用设备款,于2016年财政拨付用于还经投公司款项。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24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万元;实际采购24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