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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10-15 19:11:03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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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隶属昌吉市农业局,是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能:
(1)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管理保障;
(2)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指导农村家庭联产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
(3)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农村土地承包调处和农民信访工作;
(4)负责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农民负担情况,负责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
(5)负责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制度,承担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农村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村干部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
(7)负责农村财务公开及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9)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农产品成本核算、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村有关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
2.机构情况:
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系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法人刘刚。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科、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科、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科、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科。
3、人员情况:
 2016年核定编制为16人,参公14人,事业1人,退休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其中:单户录入 1 户,其中含单位 1 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比上年增加 0 个。
第二部分 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字)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字)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无数字)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无数字)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无数字)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字)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356.0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85万元,上年度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2.22万元。 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35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06万元);项目支出129.7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7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85万元。其中:2130101款208万元,2130104款10.97万元,2130111款2万元,2130112款11.5万元,2130124款34万元。2080505款7.38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实际支出35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3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06万元);项目支出129.7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7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2.03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0,与2015年持平。2016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03万元(包括保险费、维修费、燃料费),较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减少2.07万元,为节省的油料费。
3、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国公出国(境)费用。
(二)会议费支出0元。
    (三)培训费支出4.69万元。2016年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农村财务管理和合作社培训力度。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预算总收入248.89万元,其中:2130101人员经费223.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01万元,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万元,213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费11.5万元。
2016年决算总收入356.07万元,其中:2130101人员经费212.18万元,比预算减少11.2万元,原因是调出1人减资等。日常公用经费14
.17万元,增加预算2.16万元。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万元,213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费11.5万元,均与预算一致,为开展农村农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调查支出与农村土地面积核实及土地纠纷调处工作经费。上年度结余与结转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村级财务情况审计工作经费)82.22万元。增加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合作社贷款贴息)34万元。
与2015年决算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99万元,增加0.8%,原因是正常晋升、社保缴费增加,调出一人,两项相抵;项目支出减少66万元,减少33.7%,原因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资金有所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22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2.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17万元。2015年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22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4.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5万元。比2015年增加1.99万元,增加原因为:职工增资、增津补贴、调出一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2016年12月31日,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主要是农村经济事务业务用车。资产总额1470427.49元,其中流动资产1093735.49元、固定资产376692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一是根据《昌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各阶段工作进度安排》文件精神,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计划完成家庭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60%,截至目前我市共7个乡镇141个村民小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大西渠整镇推进),确权登记面积54.1万亩,完成总耕地面积的74%,其中涉及二轮承包面积29.4万亩,农户12352户,承包人口49207人;二是按照昌吉州“两权抵押”试点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1笔,合计贷款金额100万元;三是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市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和8个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装修建设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市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软件设施和硬件设施已进行招标,计划明年年初市、乡两级交易平台全部运转起来。
强化资金扶持,规范新建合作社的登记备案和示范社星级认定工作。按照昌市党发(2016)1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完成星级合作社认定20家,完成实现二次盈余返还合作社15家,创建州级示范社3家以上。目前,已对86家申报星级的合作社进行了初步审核,达到星级的有79家,其中三星级8家(农业4家,畜牧业4家),二星级41家(农业15家,畜牧业18家,林业4家,渔业2家,其他2家),一星级30家(农业8家,畜牧业14家,林业2家,渔业1家,其他5家),未达到星级标准的7家,已初步审核上报州级示范社4家。认真做好合作社调研工作。一是对合作社非法集资情况进行自查,经过认真自查,合作社没有发现非法集资情况,并将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区、州农经局;二是对僵尸合作社情况进行调研。全市329家合作社,经过检查和统计,发现有“僵尸合作社”130家;三是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调研。经过调研和统计,我市有合作社带头人199人;四是对合作社规模经营、专业大户、龙头企业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达到规模经营的合作社和专业大户442家,龙头企业52个;五是合作社畜牧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全市有畜牧业合作社155家。发展较好有36家。
积极推进开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度项目资金支出129.72万元。其中: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万元,213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费11.5万元,为开展农村农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调查支出与农村土地面积核实及土地纠纷调处工作经费。主要支出为差旅费、培训费和办公费支出。上年度结余与结转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村级财务情况审计工作经费)82.22万元。支出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合作社贷款贴息)34万元。全部支出,年终无结余。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2万元;实际采购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2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2016年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三公经费表

2016年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决算报表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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