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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昌吉市种子管理站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10-15 19:24:46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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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昌吉市种子管理站隶属昌吉市农业局,是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7人,实有在职全额编制人员16人。我站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主要职能

1、受农业局委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州、市有关种子、农药、肥料及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

2、负责制定昌吉市种子、农药、肥料及农产品安全总体规划;

3、负责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种子、农药、肥料的单位个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4、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对种子、农药、肥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6、负责本辖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

7、负责对辖区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新品种引进、试验、推广工作并制定本辖区农作物品种布局意见;

9、负责对本辖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10、负责办理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综合办公室、种子管理股、农药肥料股、综合执法股

(三)人员编制

昌吉市种子管理站全额事业编制人数17人,实有在职人数16人,其中工勤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种子管理站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市种子管理站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市种子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种子管理站本级

第二部分 昌吉市种子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

四、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五、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1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2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字)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无数字)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无数字)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无数字)

十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字)

二十、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

二十一、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1表)

二十二、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3表)

二十三、机构人员情况表(财决附04表)

二十四、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5表)

二十五、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开中(含政府性基金),应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出国事由、团组数及人数为0;

2、2016年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保险费、维修费、燃料费);

3、公务接待经费决算0万元。

第三部分 昌吉市种子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315.7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79万元, 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31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7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90.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01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共计收到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5.79万元。其中:2130101款行政运行经费275.52万元,2130104款事业运行经费20.95万元,2130106款技术服务与推广经费4万元,2130110款执法监管经费8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实际支出31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7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90.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01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无结余结转资金,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4.4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4.4万元(包括保险费、维修费、燃料费),较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7万元增加1.7万元,原因是我单位车辆陈旧,维修费用较高;较2016年年初预算4.4万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国公出国(境)费用。

(二)会议费支出0元。

(三)培训费支出0元。

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315.79万元,比上年2015年决算收入255.48万元增加60.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养老保险、正常的工资晋升(五年和两年)和工资调标;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315.7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254.69万元增加61.1万元,增长23.99%,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养老保险、正常的工资晋升(五年晋升、两年晋升)和工资调标。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303.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0.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01万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技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23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9.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89万元。

比2015年增加71.31万元,增长30.67,增加原因为:职工增资(五年晋升、两年晋升、调标)、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行政执法车辆1辆,主要是用于农资打假、种子执法管理、市场抽检、质量鉴定、农作物试验示范、选育及推广业务用车。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资产总额749.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0.72万元、固定资产78.83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昌吉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基础工作做起,不断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2016年取得社会效益:

1、狠抓“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推动全市制种产业发展

2016年落实制种面积20万亩,其中玉米12.2万亩’小小麦、蔬菜、西甜瓜及其它农作物7.8万亩。今年4月《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农业部项目评审;6月获得中央对我市制种大县奖励资金1305万元,有力的促进了我市制种产业的发展。

2、加大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大力提升科研成果承接转化能力。

2016年新引进玉米、西甜瓜、番茄等作物品种100多个,安排各种示范点25个在我市试验、示范、推广,全市新品种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

3、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农资经营者守法自觉性和农牧民群众的维权自觉性。

2016年,共组织活动13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8400余份,发放新《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宣传挂图1000余张,在昌吉州、市电视台宣传报道10余次,制作并悬挂宣传条幅16条。

4、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实现执法的制度化、常态化。

(1)利用“科技之冬”活动,针对农资经销商进行法律法规、农资经营业务培训。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5期,13天,培训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和农牧民3724人次。

(2)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2016年共抽取种子样品26个,农药样品7个,肥料样品4个,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2016年,出动执法人员46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38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65家,登记农作物品种180个,责令限期整改经营档案不健全的农资经销店3家,立案查处案件21起,其中:种子案件7起、肥料案件6起、农药案件5起,农产品质量案件3起,现已全部结案。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共120余万元。

全年共审核、审批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14个。

5、加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检查

6、重视源头治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场次,共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500余份,参与群众达到10000余人次。举办3次集中培训学习,培训超市、早市、农贸市场、农贸批发市场的负责人、农产品销售工作主管、检验人员、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等550人次,增强农产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二是检查抽查工作到位。每月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常规性检查,每逢重大节假日前进行重点检查。今年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36家次,农产品经营场所11次,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对昌吉市农业投入品经营场所进行5次大规模检查整治。切实维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专项整治工作到位。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对豆芽和食用菌生产、销售市场和三品一标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了3次共9天专项整治,规范有效地净化了市场。

7、全程做好为农服务、信访接待工作

截至目前,共接待农民及农资经营人员、市民来访投诉31起,由调解小组调解成功18起,因投诉问题较小当场调解成功13起,共计为投诉者挽回损失450余万元。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万元

2016年落实制种面积20万亩,其中玉米12.2万亩,小麦、蔬菜、西甜瓜及其它农作物7.8万亩。

2016年新引进玉米、西甜瓜、番茄等作物品种100多个,安排各种示范点25个在我市试验、示范、推广,全市新品种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

2、执法监管8万元

(1)利用“科技之冬”活动,针对农资经销商进行法律法规、农资经营业务培训。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5期,13天,培训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和农牧民3724人次。

(2)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2016年共抽取种子样品26个,农药样品7个,肥料样品4个,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2016年,出动执法人员46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38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65家,登记农作物品种180个,责令限期整改经营档案不健全的农资经销店3家,立案查处案件21起,其中:种子案件7起、肥料案件6起、农药案件5起,农产品质量案件3起,现已全部结案。

(4)2016年,共组织活动13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8400余份,发放新《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宣传挂图1000余张,在昌吉州、市电视台宣传报道10余次,制作并悬挂宣传条幅16条。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万元;实际采购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 日

附件:2016年昌吉市种子管理站三公经费表

2016年昌吉市种子管理站决算报表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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