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10-17 10:59:23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第一部分 昌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隶属市住建局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6人,实有在职全额编制人员5人,退休事业编制2人。人员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际无车辆。
(一)主要职能
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共七项,具体是:
1.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对建设施工标底、编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争议的工程造价进行调解或审定。
2.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成本价核定的具体工作和对有异议的工程施工招标标底进行审核。
3负责编制和修订昌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改建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单位估价表,并实施监督和检查。
4.负责全市造价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5.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单位资质管理的具体工作。
6.负责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工程造价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内设机构
造价站内设科室2个,财务科、业务科。
(三)人员编制
昌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全额事业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退休事业编制2人 。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造价站”)共 1 个,其中:
(1)单户录入 1 户,其中含单位 1 个,占单位总数的0%;比上年增加 0 个。
纳入昌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第二部分 昌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包括: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64.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7万元, 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6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8万元)
二、 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64.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7万元,
三、 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6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8万元)
四、 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27万元,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六、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64.27万元,比上年的61.7万元增加2.57万元,增长4%,比年初预算的72.11万元减少7.84万元。主要是一般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
2016年支出总计64.27万元,比上年增加2.57万元,增长4%,比年初预算的72.11万元减少7.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因素。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64.27万元,比上年的61.7万元增加2.57万元,增长4%,比年初预算的72.11万元减少7.84万元。主要是一般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
2016年支出总计64.27万元,比上年增加2.57万元,增长4%,比年初预算的72.11万元减少7.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因素。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
2016年支出总计64.27万元,比上年增加2.57万元,增长4%,比年初预算的72.11万元减少7.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因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64.27万元,人员经费60.41万元,比上年的55.1万元增加5.31万元,上涨9.6%,比年初预算减少7.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上调所致。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3.86万元,比2015年增加2.26万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调增,社保清算增加。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任何车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昌吉市造价站2016年在州住建局、市住建局党工委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科室的鼎力支持、配合下,同心协力,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1、施工、监理及劳务分包、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及勘察设计合同审查和备案工作
我造价站从2016年1月—12月对昌吉市辖区内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审核施工合同432项,监理合同381项,劳务分包合同301项,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合同320项,勘察设计151项进行审查备案,审查合同目的是杜绝阴阳合同,黑白合同,消除霸王条款,按时结算、避免拖欠农民工工程款等违规违纪行为。
在审查合同的当中建设单位都能执行中标的价款及施工工期;确定的计价方式按照自治区造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可调价合同),对于不明确的条款我们会让建设单位按国家、州住建局有关文件规定补充完善,绝不容许在合同中出现霸王条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乡镇的项目普遍存在备案不及时现象,我站工作人员也多次和园区建管科工作人员沟通让建设单位及早按时备案。
2、招标(发包)控制价、招标文件审核工作
目前从2016年1月——12月已对昌吉辖区内及工业园区国有投资、自筹资金共464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招标控制价审核,审核建筑面积共计375.13万平方米;市政工程(道路、给排水)32.29万米,绿化面积79.59万平方米,工程审核后52.68亿元,审核时对非竞争性费用、文明施工增加费、社会保障费、规费应全部计取,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对工程中漏项的子目我们给予补充增加,并严格按照工程类别标准取费,相关费用按“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的规定执行。对不规范、不合理的招标(发包)控制价我们会让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国家、自治区、州住建局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修改。招标文件审核349项
3、完成各类信息采集工作
完成上半年两个季度昌吉地区建筑安装工程(市政、房屋修缮、园林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及昌吉地区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调查、测算工作,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招标投标报价及结算做好参考依据。
4、日常工作
认真完成州站及局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无项目资金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 日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 日
2016年新疆昌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xls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