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成立于2007.09月,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股级,主要职责:监督管理站我市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二、 内设机构:内设机构2个,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定编制7名,实有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工勤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部门决算包括招投标部门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昌吉市本级部门应当公开24张部门决算报表,表格从部门决算中导出(空表也要导出)。具体包括: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本年收入661955.8元,本年支出661955.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661955.8元,其中:2080505款23752.00元,2120101款638203.8元。
三、本年支出661955.8元,其中:1、基本支出661955.8元;(2080505款23752.00元;2120101款63820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1955.8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本年无结转结余额)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本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2万元,上年预算2.2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公务用车维护费15645.75元,本年培训费4008.00元,上年公务用车维护费22685.75元,较年初预算节约28.8%,较上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32%。节约原因是本年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厉行节约为本。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辆,与上年持平。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年年初预算数670065.00元,实际收入661955.8元,支出661955.8元,系本年减少项目收入5万,项目支出5万。本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支出661955.8元;较上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支出647924元增长2.1%,系人员经费正常调整。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支出数661955.8元,2015年度决算报表中收入、支出数为697924元,其中:项目收入、支出5万元。实际基本支出增加14031.8元,增加2.1%,主要是人员经费正常调整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度决算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661955.8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670065元,差额-8109.2系社保职业年金调整。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2万元比2015年增加1.4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经费正常调整所致。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一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
(五)本单位2016年度严格按照预算部门指标开展各项工作。
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无)
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