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定智慧城市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昌吉市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在智慧城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实施、指导智慧城市各项工作。
2、做好有关智慧城市管理数据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普查及处理工作。
3、研究拟定数字城管目标责任,组织开展数字城管网格划分调整工作,对涉及数字城管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4、负责数字城管队伍建设及业务管理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及街道各社区数字城管工作监督、协调、配合的机制。
5、负责数字城管即时视频采集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城市管理信息进行全方位采集,做到统一指挥、准确立案、及时派遣、协调转办、按时结案、监督考核。
6、负责做好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咨询、投诉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反映问题的受理、接转、反馈、结案工作。
7、深入开展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
8、做好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及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昌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人数10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数52人,其中:事业在职6人,其中领导职数1名。
(三)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综合科、宣传科及7个城管工作组。
第一部分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包括:本单位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昌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昌吉市本级部门应当公开24张部门决算报表,表格从部门决算中导出(空表也要导出)。具体包括: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144.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4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4.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一)按拨款类型: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144.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
基本支出预算144.5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10万元,商品和服务经费支出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三、 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144.56万元,
基本支出:144.56万元。
1、2010101款137.39万元。
(1)、2010101款137.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1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7.16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44.55万元,本年支出144.55万元,年末无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昌吉市本级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作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还应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5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46.6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46.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146.61万元,基本支出146.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144.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14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4.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经分析2016年决算收入较2015年减少2.06万元均属减少的项目资金为零工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144.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14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4.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1、基本支出:年初核定预算数为131.94万元,增加
12.61万元系人员工资。
2、项目支出:年初核定预算数为0万元,增加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39万元,比2015年减少9.22万元,减少 1.46%。主要减少原因为零工工资。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无项目资金收支: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2016年昌吉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三公经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