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10-18 13:39:11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第一部分 昌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昌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隶属昌吉市住建局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5人,实有在职全额编制人员23人。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昌吉市辖区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工程质量及质量行为实施监督。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的资质及人员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受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审查备案条件,核发备案证书。
(二)内设机构
质监站内设办公室、监督科、备案科、商砼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
昌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全额事业编制人数15人,实有在职人数23人,其中:管理岗3人,专业技术19人。工勤1人1。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质监站”)共 1 个,其中:
(1)单户录入 1 户,其中含单位 1 个,占单位总数的0%;比上年增加 0 个。
纳入昌吉市质监站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本级
…
第二部分 昌吉市质监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昌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年收入3518421.80元,本年支出3518421.80元。
二、 本年收入3518421.80元。其中:
1、 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收入3518421.80元,其中:2080505款105667元;2120101款3412754.8元。
三、本年支出3518421.80元。其中:
1、 基本支出3518421.80元,包括:2080505款105667元;2120101款341275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8421.8元(工资福利支出2744419.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446.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1555.85元)。无项目支出。
四、 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上年及本年均无结转结余余额。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三公经费列支2.19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9702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用车。2015年决算三公经费列支3.0826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82627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用车。2016年比2015年减少0.885607万元。节约原因是本年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厉行节约成本。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两辆,与上年持平。
2016年无会议费和培训费开支。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351.842180万元,比年初预算的393.3356万元减少41.4934.2万元。主要是一般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2016年支出总计351.842180万元,比年初预算的393.3356万元减少41.4934.2万元。主要是费用支出的减少所致。
2015年收入总计397.56206万元,2015年支出总计397.56206万元。
2016年的总收入比2015年的总收入减少45.71988万元,减少12.99%,减少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减少。
2016年的总支出比2015年的总支出减少45.71988万元,减少12.99%,减少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决算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351.84218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393.3356万元,差额-41.4934.2万元,社保职业年金调整。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27548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43.28658万元,降低12.6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费用支出的减少所致。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严格按照预算部门指标开展各项工作。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无)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