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吉市第十四小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10-19 18:18:24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第一部分 昌吉市第十四小学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
2、负责组织实施普通小学教育,依法执教,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3、负责制定和实施本校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计划
4、加强学校教师干部队伍建设;筹措并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密切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
5、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使学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
。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任务,内设5个机构,即: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研室、总务处。
(三)人员编制
市十四小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的事业编制人数47人,实有教职工60人,其中在职教职工47人,其他人员13人(特岗教师8人,保安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第十四小学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市第十四小学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市第十四小学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第十四小学
2
…
第二部分 昌吉市第十四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昌吉市第十四小学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结转265578.62元;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8163924.2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3924.20元。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5593255.41元,其中基本支出5593255.4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50443.5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0845.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006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1899元)。年末结转2836247.41元(包括:基本支出2836247.41元),对收支差额原因进行说明:大平台结转资金2836247.41元,设备购置专项经费1389650元,特岗教师工资及社保、公积金537147元,设备购置保证金16650元,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程款80000元,,班主任津贴18458元,增人增资款119390.87元,教学楼工程款674951.54元,待2017年支付。
二、 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8163924.2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3924.20元。
三、 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559325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3255.41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50443.5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0845.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006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1899元)。
四、 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265578.62元,单位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3924.20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3255.41元,大平台结转资金2836247.41元,设备购置专项经费1389650元,特岗教师工资及社保、公积金537147元,设备购置保证金16650元,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程款80000元,班主任津贴18458元,增人增资款119390.87元,教学楼工程款674951.54元,待2017年支付。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三公经费列支0元,主要原因:没有车辆。
2015年会议费列支0元,培训费列支83356.50元,主要原因: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了教师培训力度。
五、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2990161元,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2990161元;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1769226元,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1769226元;增加原因为2016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增加、新建工程和设备购置的增加。
2016年决算收入为8163924.20元,2015年决算收入为3465328元,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增加135.59%;2016年决算支出5593255.41元,2015年决算支出4350873.5元,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9%,增加原因是工程款、正常晋升、人员增加。
六、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食堂装修购置设备,学校教学购置多媒体及电脑设备。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资产增加原因2016年教学楼工程开工工程款未付,其他应付款中,特岗教师工资未付清。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日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