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10-20 11:53:14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第一部分 昌吉市委编办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市委编办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现有在编职工16人。核定小汽车1辆。
(一)主要职能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为中共昌吉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正科级常设办事机构,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下设昌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牌子。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各级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定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乡(镇)、街道的机构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其组织实施;审核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乡(镇)、街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内设机构设置;负责管理党政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工作,协调党政机关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审核直属事业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机构类别、机构规格、职责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及经费预算管理形式等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乡(镇)、街道及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时上报市党委、市人民政府,查处违反机构编制政策和法规的行为;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行为;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负责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代码标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做好全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编委会提案以及市编委会文秘、档案等工作;完成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编委会、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职能科(室)
市委编办内设职能科(室)4个,包括综合科、行政科(挂督查科的牌子)、事业科(挂事业登记科的牌子)、实名制科。
(三)人员编制
昌吉市委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6人,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人员编制10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数16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6人;领导职数3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委编办(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市委编办(单位)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委编办(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委编办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昌吉市委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我单位没有发生)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我单位没有发生)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我单位没有发生)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我单位没有发生)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市委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2,165,927.2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5,927.2元。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2,165,927.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5,748.6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013.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076.5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089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共收入2,165,92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5,927.2元。(2010301款1,716,068.4元;2010350款377,021.20元;2080505款72,837.60)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2,165,927.2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927.2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结转结余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车辆运行费26,000元,实际支出26,000元,主要用于:工作需要、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201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上年度公务车辆运行费26000元,与上年度持平。
本年度会议费列支0元,上年度会议费0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元,上年度培训费17,258.15元,减少17,258.15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数2,165,92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5,927.2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本年度总支出2,165,927.2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927.2元,项目支出0元。2015年度支出合计1,889,762.64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762.64元,项目支出0元。支出较上年增加276,164.56元,增幅12.75%,主要增长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调整、津补贴调增及缴纳社保。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年初预算下达1,899,806元,上年1,339,051.00元,较上年增加560,755元,增幅29.51%。本年度实际财政拨款数2,165,927.2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数为1,889,762.64元,较上年增加276,164.56元,增幅12.75%。其中基本支出2,165,927.2元,项目支出0元,预算完成率达100%。财政拨款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人员增加、工资调整、津补贴调增及缴纳社保。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5,927.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20,825.12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5,102.08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9,762.6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63,006.96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6,755.68元。2016年较2015年增加276,164.56元,增幅12.7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津补贴调增。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一般公务用车1辆。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收益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工作。
(二)本单位能够按照部门决算公开要求进行及时、准确公开,主管部门能够及时下达部门决算批复。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万元;实际采购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8.9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