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10-20 12:17:31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昌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隶属于昌吉市财政局,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昌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设审核科、支付科、综合科3个科室,具体办理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等业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昌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23504.1元,财政拨款支出3223504.1元,其中:基本支出2175595.33元(工资福利支出164281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633.4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6842.8元),人员支出2089660.4元,人员支出占总支出的64%;公用支出85934.93元,占总支出的2%。项目支出997698.49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共收入322350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3504.1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总支出3223504.1元,其中:基本支出2175595.33元,占总支出68%;项目支出997698.49元,占总支出32%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上年度结转和结余为635393.21,本年总收入3858897.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8897.31元。本年支出总计3173293.82元,年末结转685603.49元(存量资金结转)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车辆运行费26000元,实际支出38094.14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094.14元,上年度公务车辆运行费31228.08,增加6866.06元,增幅21%,由于年内对车辆运行年限较长,部分零件老化,年内对车辆进行维修。
(2)会议费支出0元,上年度会议费0元。
(3)培训费支出0元:上年度培训费0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数322350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3504.1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本年度总支出322350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3504.1元,基本支出2175595.33元,项目支出997695.49元。2015年度支出合计2428790.59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648.09元,项目支出289142.5元。支出较上年增加794713.51元,增幅32%,主要增长原因为工资调整及缴纳社保。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支付中心年初预算下达2564789元,上年1957269元,较上年增加607520元,增幅31%。本年度实际财政拨款数3223504.1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数为2410893.8元,较上年增加812610.3元,增幅41%。其中基本支出2175595.33元,项目支出997698.49元,预算完成率达100%。财政拨款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85934.93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收益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工作。
(二)本单位能够按照部门决算公开要求进行及时、准确公开,主管部门能够及时下达部门决算批复。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997698.49元,占总支出32%,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专用纸张、代理银行手续费等专项开支。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4.2支出万元;实际采购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7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