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昌吉市财政总决算编报说明与分析
2019年昌吉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经过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克服了结构性减税和国家紧缩政策变化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完成了财政预算收入任务,财政收入继续实现了平稳增长。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在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坚持强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努力筹措调度资金,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及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稳定了对“三农”、教育、科技创新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弱势群体以及惠及百姓的重点民生支出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2019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109588万元。
(一)按“四本预算”分解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668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2393万元(税收245777万元、非税146616万元),较上年(419421)减少27028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6.44%;上级补助收入175752万元(返还性收入92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3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714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1885万元;调入资金1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0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3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7300万元(置换债券29300万元、新增债券48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4409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8871万元,与上年(151127)同比增加6774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44.83%;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73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3738万元;调入资金10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04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6570万元(专项置换债券10570万元,专项新增债券206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际完成19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按照决算填报口径,实行州级统筹,县(市)一级不反映。
(二)按预算级次划分为:
1.市本级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36892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6089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5357万元(税收220535万元、非税124822万元),与上年(374014)同比减少28657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7.66%;上级补助收入175752万元(返还性收入92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3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714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3928万元;调入资金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3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3900万元(置换债券27900万元、新增债券46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4277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10231万元,与上年(135931)同比增加7430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54.66%;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73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773万元;调入资金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5954万元(置换债券9954万元,新增债券206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际完成19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按照决算填报口径,实行州级统筹,县(市)一级不反映。
2.高新区全年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7269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59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36万元(税收收入25242万元、非税收入21794万元),与上年(45407)同比增加1629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3.59%;上年结余结转7957万元;调入资金1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056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400万元(置换债券1400万元、新增债券2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1324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640万元;与上年(15196)同比减少6556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43.14%,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2965万元;调入资金10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02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16万元(专项置换债券616万元,专项新增债券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部门完成情况分析:
1、税收收入完成245777万元,比上年同期(198801)增加4697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3.63%。
2、财政非税收入完成146616万元,与上年(220620)同比减收74004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33.54%。
具体税种分析如下:
增值税累计入库87439万元,与上年(69343)同比增收1809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6.1%。增收原因:一是补缴资产处置税收(增值税)3900万元,二是特变电工上年留抵基数较大,本年基本趋于正常水平,同比增收3000万元。
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23416万元,与上年(21128)同比增收228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0.83%。增收原因:一是抓好重点税源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推广使用 “金税三期外部信息共享平台”、“税务管理平台”、“税收管理平台”二是继续加大欠税管理和清缴力度,确保税款及时清缴入库。。
个人所得税累计入库13223万元,与上年(19586)同比减收6363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32.49%。减收原因: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导致个人所得税大幅下降。
房产税累计入库15675万元,与上年(14268)同比增收140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9.86%。增收原因:昌吉市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房屋征收之后存量房和二手房房产交易量较去年整体有所上升。
土地增值税累计入库25329万元,与上年(8846)同比增收16483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86.33%。增收的原因:税务部门加强了“以地控税”管理,特变电工有限公司处置土地等一次性收入。
契税累计入库27657万元,与上年(15170)同比增收1248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82.31%。增收原因:一是昌吉市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房屋征收之后存量房和二手房房产交易量较去年整体有所上升,二是国有土地挂牌出让大幅上升导致契税大幅增长,三是高新区补缴以前年度资产处置税收2627万元。
2019年昌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示意图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9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087571万元。
(一)按四本预算分解为:
1.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650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支出587078万元;较上年(619915)同比减少32837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5.29%。上解上级支出29596万元(体制上解支出70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2596万元);调出资金1044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104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32645万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4370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17714万元;与上年(225662)同比增加192052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85.11%;上解上级支出596万元;调出资金105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5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1764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际完成19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3万元;调出资金5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3万元)。
(二)按预算级次分解为:
1.市本级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0239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597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支出5369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596万元(体制上解支出70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2596万元);调出资金1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24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4259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1544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995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际完成19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3万元;调出资金5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3万元)。
2.高新区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6360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52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支出50156万元;调出资金1026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10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110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73万元;调出资金105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5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7692万元。
2019年昌吉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表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109588万元;2019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087571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2017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12924万元、高新区滚存结余9093万元)。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实际完成668439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65036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8076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11209万元、高新区滚存结余686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4409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43701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941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1715万元、高新区滚存结余222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际完成1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际完成19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万元。
四、公共预算结转的说明
昌吉市公共预算结转1807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38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5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9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万元,其他支出10266万元。
五、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说明
2019年年末人数为8982人,与上年同比增加68人,增加原因是调入人员。其中:2019年在职人数8973人,与上年同比增加68人;离休9人,与上年相同。
六、2020年昌吉市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一)关注国家政策导向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密切关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政策导向,努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推进民生领域建设,促进人文环境改善。二是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确保收入颗粒归仓
一是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努力涵养税源,为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坚决维护财税政策的统一性和财税纪律的严肃性,依法依规依纪实施税收征管,严禁越权减免税、缓缴税、豁免欠税以及采取先征后返、奖励等措施变相减免税。三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土地出让金收入足额入库。四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申报工作,积极申报棚改、教育、卫生、农林水、环境生态、文化旅游、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项债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领域民生项目建设。
(三)全面优化支出结构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坚决压缩一般性公共支出,全面压减部门非重点项目支出,继续实行“三公”经费零增长管理机制,集中力量保障“三保”支出。二是建立预算绩效动态监管平台,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将部门预算资金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挂钩,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三是对长期沉淀部门存量资金一律上交国库,统筹用于亟待支持的民生支出。四是逐步压缩编制外聘用人员数量和薪酬保障标准,逐步减轻财政负担。五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努力提高财政管理质量
一是推进阳光财政体制,完善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依法公开财政信息。二是加快建设预算绩效信息化平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动态管理,引进预算绩效第三方评估机制,使“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成为常态化。三是完善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管理机制,确保惠民惠农资金及时发放,产生效益。四是加强对各类支出合法性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五)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预防债务系统性风险
一是坚持“政府举债与偿还能力相匹配”原则,控制好政府债务规模,树立牢固的防风险意识,防止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高利贷等违法活动,做好普惠金融服务经济实体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好《昌吉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跨部门联合管控机制,提高主管部门债务风险责任意识。四是坚决守住防风险“红线”,营造宽松营商环境,夯实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底线。
(六)国有企业成功转型升级 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完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推进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二是不断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手段和方式,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是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护资源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四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五是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昌吉市财政局
二O二O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