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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草案)的报告

2020-01-20 19:46:53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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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材料之二十

关于昌吉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昌吉市财政局局长

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昌吉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875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8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数)305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2389万元。

(二)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16435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1025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2395万元,同比下降9.3%(税收收入245778万元,63%;政府非税收入146617万元,37%;2)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75617万元(返还性收入92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2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7147万元);(3)调入资金3828万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7300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218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6845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8871万元;(2)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收入206000万元;(3)上级补助收入590万元;4)债务转贷(自治区代扣代缴)收入17646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373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9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利润收入175万元;清算收入2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29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492万元;其他社保基金已经按照统筹层级划归州级管理,县(市)级不再反映;上年结余收入13327万元。

二、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873325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850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数)305600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0675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完成地方财政预算支出112369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179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20750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6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198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259507万元;转移性支出295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644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66万元;国防支出1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336万元;教育支出785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4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2517万元;农林水支出733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33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569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429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服务支出3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2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77万元;其他支出119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67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5万元;转移性支出295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644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3975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1)本年度支出389496万元,较预算数327300万元增加62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19%,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175189万元,城市建设15462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877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9187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971万元;(2)其他支出16569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6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69万元;(3)债务付息(费)11630万元,其中:付息支出1139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9万元;(4)债务还本支出17646万元;(5)调出资金3775万元;(5)上解支出59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9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用于国有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143万元,按政策规定调出资金5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95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646万元;其他社保基金支出已经按照统筹层级划归州级管理,县(市)级不再反映。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9年财政收入总额完成1164358万元;2019年财政支出总额完成112369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滚存结余4066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预算收入合计6710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5179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923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6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3975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709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9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29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95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338万元。

四、2019年主要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党中央减税降费决策部署

截止12月底,昌吉市辖区内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总额已达到5.69亿元,极大减轻了企业和个人在税费方面的支出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减税政策惠及纳税人3.91万户减税总额4.01亿元;二是落实社保降费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公务员医疗保险费率,昌吉市辖区降费惠及参保单位6339家,减收社会保险缴费1.36亿元;三是落实其他减费政策降低收费0.32亿元。

(二)全面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工作

一是充分运用综合治税机制,在确保正常税收及时入库的基础上,加强以地控税、土地增值税清理和零散税收、企业拖欠税收的清收工作,确保税收收入颗粒归仓。二是加快土地挂牌进度,确保土地出让金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防未经批准擅自减、免、缓征非税收入。四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超过两年未使用,本级安排的各类资金年度内未使用的一律盘活收缴国库,重新统筹安排使用。五是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教育、医疗、公共安全等必保项目支出。

(三)全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放在首位,厉行节约、算好增收节支账,把钱花在刀刃上。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亿元,其中:民生支出41.3亿元,占70%。二是审核好每一笔预算支出,把预算能够保障的支出及时支付到位,把预算没有保障的支出坚决压减下来。三是做好民营企业工程欠款清偿工作,及时筹集资金,支付民营企业工程欠款。四是全年争取地债资金25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教科文卫、农田水利、公共安全等重点项目支出。

(四)全面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积极支持机构改革和涉改资产划转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二是全面深化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规范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促进一卡通发放工作规范化。2019年昌吉市10个乡镇和6个街道共到位惠民惠农补贴资金20项累计2.82亿元,打卡发放2.46亿元,惠及农户1.45万户累计4.29万人次。三是积极开展公职人员和乡村干部私借公款长期不还、涉企财政补贴、津贴补贴发放、差旅费报销等方面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整改共收回资金672万。四是积极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2019年完成760项采购任务,采购金额2.62亿元,节约采购资金1.12亿元,节约率42.5%。五是积极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对各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工作,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动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预算资金管理效益。

(五)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始终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作为唯一合法的融资渠道,12月底政府债务余额75.9亿元(一般债务余额35.75亿元、项债务余额40.15亿元),负债率65%。二是严禁违规举债,从严控制增量债务,实现了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增强国有公司偿债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国有公司实现市场化转型,并向城市运营、资本经营、文旅产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四是多措并举,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财力安排好偿债资金,化解政府存量债务。五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医疗卫生事业、教育、水利、文化旅游、公共安全等民生项目建设。六是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金融领域乱点乱象整治,组织开展以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六)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改革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制定并实施《昌吉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昌吉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昌吉市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深化国企改革的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快国有公司市场化运行,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和赢利能力,实现国有资本收益及公司自身债务化解。三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强化监管企业监事会建设,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四是落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各项目标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可用财力进一步压缩,收支矛盾特别突出,财政部门知难而进,通过多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积极支持重点领域民生支出,确保了我市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五、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财税、金融、国企等领域重大改革,坚决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效组织财政收入,科学规划各项财政支出,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涉企优惠扶持政策,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推进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0年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是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妥善合理聚焦基本需要。

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重点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市党委、政府重点领域改革,特别是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

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加强对所有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显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各部门项目建设要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筹安排,凡是没有财力保障的项目,一律不得垫资实施或赊欠实施。

五是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合理安排偿债预算支出。

(二)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73628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199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991万元,较上年完成数392395万元增加9596万元,增长3%,(税收收入280791万元,较上年完成数245778万元增加35013万元,增长14.2%;政府非税收入1212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146617万元减少25417万元,下降17.3%);上级补助收入7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62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2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09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170万元;其他社保基金支出已经按照统筹层级划归州级管理,县(市)级不再反映。

(三)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73469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991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23880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63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297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118588万元;转移性支出160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900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43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188万元;教育支出5849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9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436万元;农林水支出130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7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61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7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30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29万元;预备费4600万元;其他支出(绩效奖、增人增资等事项)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30px;">4865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385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1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9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0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62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7498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0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500万元;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50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6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000万元;还本付息支出41511万元;债务发行费2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500万元;上解支出6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50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075万元;其他社保基金支出已经按照统筹层级划归州级管理,县(市)级不再反映。

(四)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收入736281万元;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73469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结余1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均为平衡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1588万元。

六、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关注国家政策导向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密切关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政策导向,努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推进民生领域建设,促进人文环境改善。二是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确保收入颗粒归仓

一是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努力涵养税源,为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坚决维护财税政策的统一性和财税纪律的严肃性,依法依规依纪实施税收征管,严禁越权减免税、缓缴税、豁免欠税以及采取先征后返、奖励等措施变相减免税。三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土地出让金收入足额入库。四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申报工作,积极申报棚改、教育、卫生、农林水、环境生态、文化旅游、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项债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领域民生项目建设。

(三)全面优化支出结构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坚决压缩一般性公共支出,全面压减部门非重点项目支出,继续实行“三公”经费零增长管理机制,集中力量保障三保支出。二是建立预算绩效动态监管平台,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将部门预算资金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挂钩,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三是对长期沉淀部门存量资金一律上交国库,统筹用于亟待支持的民生支出。四是逐步压缩编制外聘用人员数量和薪酬保障标准,逐步减轻财政负担。五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努力提高财政管理质量

一是推进阳光财政体制,完善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依法公开财政信息。二是加快建设预算绩效信息化平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动态管理,引进预算绩效第三方评估机制,使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成为常态化。三是完善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管理机制,确保惠民惠农资金及时发放,产生效益。四是加强对各类支出合法性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五)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预防债务系统性风险

一是坚持政府举债与偿还能力相匹配原则,控制好政府债务规模,树立牢固的防风险意识,防止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高利贷等违法活动,做好普惠金融服务经济实体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好《昌吉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跨部门联合管控机制,提高主管部门债务风险责任意识。四是坚决守住防风险红线,营造宽松营商环境,夯实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底线。

(六)国有企业成功转型升级 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完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推进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二是不断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手段和方式,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是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护资源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四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五是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挑战,新的机遇,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精准管控,开拓创新,迎难而上,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重点民生支出,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1.关于昌吉市本级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关于昌吉高新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附件1

关于昌吉市本级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昌吉市财政局局长

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昌吉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875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8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数)305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2389万元。

(二)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08289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885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5358万元,同比下降9.2%(税收收入220535万元,占64%;政府非税收入124823万元,占36%);(2)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75617万元(返还性收入92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2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7147万元);(3)调入资金53万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3900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1392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754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0231万元;(2)地方政府债务(棚户区改造)收入206000万元;(3)上级补助收入590万元;4)债务转贷(自治区代扣代缴)收入9954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77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9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利润收入175万元;清算收入2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29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492万元;其他社保基金已经按照统筹层级划归州级管理,县(市)级不再反映;上年结余收入13327万元。

二、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873325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850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数)305600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0675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完成地方财政预算支出105840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0023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20439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6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224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213443万元;转移性支出295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244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90万元;国防支出1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1536万元;教育支出785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21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014万元;农林水支出733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33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5082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429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服务支出3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2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74万元;其他支出83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44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1万元;转移性支出295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244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26014万元,其中:(1)本年度支出41546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174419万元,城市建设15462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877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9187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971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6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6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01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8万元;(2)债务还本支出9954万元;(3)上解支出59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9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用于国有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143万元,按政策规定调出资金5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95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646万元;其他社保基金支出已经按照统筹层级划归州级管理,县(市)级不再反映。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9年财政收入总额完成1082892万元;2019年财政支出总额完成105810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滚存结余2449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预算收入合计6088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0023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861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7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2601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3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9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29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95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338万元。

四、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66668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59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591万元,较上年完成数345358万元增加8233万元,增长3%,(税收收入248591万元,较上年完成数220535万元增加28056万元,增长12.7%;政府非税收入1050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124823万元减少19823万元,下降15.9%);上级补助收入7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5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09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170万元;其他社保基金支出已经按照统筹层级划归州级管理,县(市)级不再反映。

(二)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66509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591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235627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62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875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85803万元;转移性支出160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900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97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1546万元;教育支出584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72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481万元;农林水支出130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7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50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7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17万元;预备费4100万元;其他支出(绩效奖、增人增资等事项)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30px;">4665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100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1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9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0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50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6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0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500万元;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50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6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000万元;还本付息支出40300万元;债务发行费2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500万元;上解支出6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50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075万元;其他社保基金支出已经按照统筹层级划归州级管理,县(市)级不再反映。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收入666681万元;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66509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结余1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均为平衡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1588万元。

附件2

关于昌吉高新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昌吉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昌吉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54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数)21700万元。

(二)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8146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16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1)税收收入完成25243万元;(2)政府非税收入完成21794万元;(3)调入资金3775万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400万元;(5)上年结余收入79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29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640万元;(2)债务转贷(自治区代扣代缴)收入7692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2965万元。

二、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5468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80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7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完成地方财政预算支出6529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55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311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4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46064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50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60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服务支出2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3万元;其他支出36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3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74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0%,其中:(1)本年度支出2273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支出77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2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7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2)调出资金2251万元。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9年财政收入总额完成81466万元;2019年财政支出总额完成6529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滚存结余1617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预算收入合计621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5155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061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74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557万元。

四、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收入6960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4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22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25243万元增加6957万元,增长27%;政府非税收入162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21794万元减少5594万元,下降2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2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00万元。

(二)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支出6960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00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为:工资和福利支出317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22万元;民生项目保障支出32785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95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11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2万元;预备费500万元;其他支出(绩效奖、增人增资等事项)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2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878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11万元。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收入69600万元;2020年全市安排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696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为平衡预算。

附件: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表.pdf

昌吉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pdf

昌吉市2020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pdf

昌吉市2020年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说明.pdf

昌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昌吉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pdf

关于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pdf

昌吉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开表格.pdf

昌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昌吉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pdf

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昌吉市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pdf

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昌吉市2020年第二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决议.pdf

2020年当年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xls

2020年举债债务情况的说明.doc

2020年全年债务公开数据.xls

2020年债券存续期公开.xls

2020年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xls

2020年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xls

2020年债务限额调整.xls

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计数.xls

关于印发《昌吉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昌市扶贫领〔2018〕5号).pdf

关于印发《昌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15〕63号).pdf

关于印发《昌吉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昌州财农〔2018〕16号).pdf

新财扶(2017)3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扶〔2017〕32号).pdf

新财扶(2018)1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介办法》的通知(新财扶〔2018〕15号).pdf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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