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失业保险金……这些问题自治区人社厅一一答疑解惑
哪些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 陈宇答复:就业困难人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办理了《就业创业登记证》的以下几类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镇低保待遇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的残疾失业人员;
4.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7.因政府征地且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农民。
网友“新世界”咨询:人社部门在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 陈宇答复:自治区已连续3年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自治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今年我们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劳动者就业关爱帮扶行动,动态掌握上述就业困难人员的底数,根据他们的需求和就业愿望,制定“一人一策”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及时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需求的,及时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对有培训需求的,根据他们不同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支持;同时,我们对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参加职业培训的,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通过这种持续的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活动,帮助困难人员尽早实现就业。
网友“微笑”咨询:做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想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自治区有什么渠道咨询报名?
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李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