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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拟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单位的公示

2021-04-19 16:24:36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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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计[2021]6号)和昌吉州《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农[2020]66号文件精神,给我市分配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5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56万元,共计206万元。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在各乡镇充分摸底调查和项目实施主体自行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和相关人员、州局领导多次实地调研、认真筛选、核实落实,并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最终确定拟承担昌吉市2021年农业生产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7家(项目资金150万元):二六工镇雨轩金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佃坝镇明锐农机专业合作社、滨湖镇的何氏农机专业合作社、绿农植保专业合作社、青天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青湖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三工镇供销合作社;拟承担昌吉市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4家(项目资金56万元):三工镇春光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阿什里乡布拉合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佃坝镇的赵开云家庭农场和新吉家庭农场。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1.4.19—20214.25)。

监督电话:0994—2596775(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0994—2289635(昌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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