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胡玉成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68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04 13:08:09 |
名 称 | 遗失声明-胡玉成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本人胡玉成(身份证号:65230157****551),位于昌吉市56区1丘29栋24层402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昌市房00098410,地号:56-1-29-2-402,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国用城住2009第00026253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原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