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李东林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81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24 16:57:22 |
| 名 称 | 遗失声明-李东林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李东 东林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李东林(6523011968****5214),不慎将地号:39-1-40-4-601,国用土地使用权证昌市国用城住2004第00001586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 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