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海年
| 索 引 号 | CJS025/2025-00082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25 16:58:23 |
| 名 称 | 遗失声明-张海年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声明 张海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本人张海年(身份证号:6223011963****1712)位于昌吉市54区2丘33栋2单元5层502室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为:昌市房00171869,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