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骏

领导职务: |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工作分工: |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退役军人事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军民融合等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马建明抓好国防动员、政策研究(深化改革)、财政(国资监管)、金融等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稳定、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信访、节能减排、招商引资及联系负责领域中央、外省区市在昌吉市投资企业等工作。 |
领导简历: | 王骏,男,汉族,1983年10月生,福建南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昌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曾任财政部行政政法司综合处主任科员、政法处主任科员、政法一处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政法三处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政法三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