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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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佳

领导职务: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教育(民族语言文字)等工作。
      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教育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稳定、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信访、节能减排、招商引资及联系负责领域中央、外省区市在昌吉市投资企业等工作。

领导简历:

李晓佳,女,汉族,1981年8月生,大学学历,现任昌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任昌吉州价格监测中心(昌吉州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科长、经济贸易科(“一带一路”协调推进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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