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市自然资罚决矿【2021】02号
索 引 号 | CJS025/2021-00007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06 16:48:54 |
名 称 | 昌市自然资罚决矿【2021】02号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2021 02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 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 或姓名 |
法定体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昌市自然资罚决矿【2021】02号 | 秦麒无证开采案 | 秦麒 | 秦麒 | 未经依法审批,在昌吉市三工镇八钢工业园开采砂石资源4196立方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1.责令停止开采;2.处以罚款54548元。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