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表2023年9月-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索 引 号 | CJS025/2023-00014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8 11:08:35 |
名 称 | 行政处罚公示表2023年9月-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行政处罚 2023 昌吉市 自然资源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陈苏新 | 65230 119******6 038 |
身份证 | 昌市自然资罚土) 字2023〕12号 |
非法占地 | 陈苏新于2000年未经批准擅自在昌吉市六工镇下三工村三组占用20.25亩土地建设房屋并修建围墙(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版)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版)第四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版)第五十一条第四项 | 行政处罚 | 1、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20.25亩土地退还至昌吉市六工镇下三工村村委会;
2、对非法占用的20.25亩(1350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67500元(陆万柒仟伍佰元整)(13500平方米×5元/平方米)。 |
6.75 | 2023 /9/14 |
2024 /3/14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11652 30173 83833 35M |
昌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12652 30078 46732 7X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