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表2023年10月-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索 引 号 | CJS025/2023-00015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1 12:42:04 |
| 名 称 | 行政处罚公示表2023年10月-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行政处罚 2023 10 昌吉市 自然资源 | |
| 来 源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
| 行政处罚公示表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王小荣 | 个人 | 6523 0119 **** **32 17 |
身份证 | 昌市自然资罚(矿)字〔2023〕1号 | 无证开采 | 王小荣于2023年8月未经批准,擅自在昌吉市大西渠镇幸福村牛马市场北侧采挖砂石资源,经勘测开采方量为611立方米,经价格中心认定每立方米价格为9.6元,总计矿产品价值5865.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产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1、责令王小荣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2、没收无证开采的矿产品违法所得5865.6元(611立方米*9.6元/立方米=5865.6元);3、处以无证开采矿产品违法所得20%的罚款1173.2元(5865.6元*20%=1173.2元)。罚没款合计7038.8元(5865.6元+1173.2元),大写金额:柒仟零叁拾捌元捌角整。 | 0.58656 | 0.11732 | 2023/ 10/27 |
2024/ 4/27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11652 30173 83833 35M |
昌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126523 007846 7327X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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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岐峰农机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企业 | 9165 2300 0688 457 71G |
王世恒 | 身份证 | 4113 2719 **** **25 5X |
身份证 | 昌市自然资罚(土)字〔2020〕7号 | 非法占地 | 新疆岐峰农机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未经依法审批,在高新区创业大道新疆岐峰农机交易市场超出发证范围占用12.71亩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建彩钢棚和硬化地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 | 行政处罚 | 1、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12.71亩土地退还至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对非法占用的12.71亩(8473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计42365元(肆万贰仟叁佰陆拾伍元整,8473平方米*5元/平方米)。 | 4.2365 | 2023/ 10/30 |
2024/ 4/30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11652 30173 83833 35M |
昌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126523 007846 7327X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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