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文旅局信用体系行政处罚公示(昌吉市时光网络)
索 引 号 |
CJS014/2025-000097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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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昌吉市文旅局信用体系行政处罚公示(昌吉市时光网络)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信用 行政处罚 时光 网络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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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7-11 17:49:54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昌吉市时光网络 |
个人独资企业 |
马宏义 |
(昌市)文综罚字【2025】04号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进入 |
2025年6月3日我局收到昌吉市公安局的《移送案件通知书》昌公(建)行移字【2025】16号,经立案调查,2025年2月27日昌吉市时光网络接纳3名未成年人进入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裁量权适用办法》第十四条第九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和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以及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 |
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
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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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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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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