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文旅局不予行政处罚公示(木禾炎华)
索 引 号 | CJS014/2025-000109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昌吉市文旅局不予行政处罚公示(木禾炎华)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不予行政处罚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11:59:55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行政决定结果 |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昌吉市木禾炎华智汇小红帽书店 | 个体工商户 | 张亚萍 | (昌市)文综终字【2025】03号 | 未在其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2025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昌吉市木禾炎华智汇小红帽书店,检查时其仅在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张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在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张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五项,应该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参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符合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 | 2025年7月18日 | 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11652301592842622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