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文旅局行政处罚公示表(2家)
| 索 引 号 | CJS014/2025-000196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文旅局行政处罚公示表(2家)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行政处罚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09 20:27:16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昌吉市海红音像行 | 个体工商户 | 谢志红 | (昌市)文综罚字【2025】1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 | 2025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昌吉市海红音像行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经立案调查,昌吉市海红音像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无从轻、减轻、从重和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应当给予一般处罚。 | 行政处罚 | 警告,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23个侵权复制品。 | \ | \ | \ | 2025年12月3日 | \ | 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11652301592842622K | |
| 昌吉市东东玩具文具商行 | 个体工商户 | 陈怀胜 | (昌市)文综罚字【2025】1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 2025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昌吉市东东玩具文具商行涉嫌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经立案调查,昌吉市东东玩具文具商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第一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参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无从轻、减轻、从重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应当给予一般处罚。 | 行政处罚 | 警告,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17册侵权复制品。 | \ | \ | \ | 2025年12月3日 | \ | 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11652301592842622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