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新美纸业有限公司工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CJS020/2023-0001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27 16:56:51 | ||||||||||||||||||||||||||||||||||||||||||
名 称 | 关于新疆新美纸业有限公司工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新疆 纸业 锅炉 清洁 改造 环境 | |||||||||||||||||||||||||||||||||||||||||||
来 源 | 昌吉市环保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新疆新美纸业有限公司工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新疆新美纸业有限公司工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昌市环管字(2019)36号 新疆新美纸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疆新美纸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位于昌吉市六工镇政府东700m新疆新美纸业有限公司院内。项目将厂区东南侧的原有锅炉房进行拆除、并拆除原有锅炉房内的2台燃煤锅炉及脱硫除尘设备、烟囱以及其它辅助设备拆除,同时,在厂区西侧(老厂房与仓库中间)新建一座燃气锅炉房,并购置1台8t/h燃气锅炉,以满足生产需要及冬季生活供暖,锅炉房建筑面积4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改为清洁能源供气,符合国务院“大气十条”及“乌-昌-石”大气联防联控政策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确定的规模、建设内容、所选地址建设。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5m高的专用排气筒排放,确保锅炉烟气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2、项目蒸汽锅炉软水系统会有部分弃水产生,该部分排水相对清洁,用于生产回用。 3、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SO2:0.22t/a;NOX:2.6t/a。 二、按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申请环保验收,各项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三、本项目由昌吉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三同时”监督检查。 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7月26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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