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落实信访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索 引 号 | CJS020/2023-00021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3-10-27 15:42:39 |
名 称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落实信访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吉州 生态环境 昌吉市 信访举报 奖励 典型案例 | |
来 源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 ||
内容概述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落实信访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名称:昌吉市某企业涉嫌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6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接群众来访反映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使用无人机进行检查,该企业位于昌吉市三工镇,法人代表白某,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棉壳堆场部分易起尘物料露天堆放,装卸物料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造成大气污染。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拟处罚金额:人民币陆万肆仟肆佰元整(64400元整)。 【奖励情况】 经核实,举报人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符合《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项相关规定,建议奖励:伍佰圆整(500元整)。 【启示意义】 举报奖励办法根据举报违法行为被发现的难易程度、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的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设定不同档次的建立标准。通过奖励举报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排查,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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